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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成绩、拟录取名单公示及政审表和调档函发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16日 浏览量 :

根据《四川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经对材料评审和复试成绩的综合认定,现公示考生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并就政审表和调档函发放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示

博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如果考生对复试成绩有疑问,请实名提出书面申请复核,于61816:00前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wxyanguanban@vip.163.com,邮件名:2020年博士复试成绩查询+考生名+报名号。

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见附件2),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对所公示的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二段文科楼一区328办公室;电话:028-85993300;邮箱:20011033@scu.edu.cn

因疫情防控要求,恕不接受现场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二、政审表和调档函发放事宜

1、调档函的获取:所有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需领取调档函,请于619日前,填写附件3,与身份证扫描件一起作为附件,以邮件名“2020拟录取博士调档函邮寄信息+姓名”发至邮箱:wxyanguanban@vip.163.com,学院出具调档函后将按照邮寄信息邮寄给考生。

2、政审表的出具: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政审。政审表请下载附件4。考生联系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3、政审表和档案的寄(送)回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二段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文科楼一区320办公室,邮编:610207

收件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88541449885993300

4、政审表和档案的寄(送)回时间:学校规定考生政审合格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政审表请在626日前寄(送)回,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往届生需在630日前寄(送)回予以审查,应届生则在毕业时待档案齐全后由硕士所在学校直接寄到我院。

5、本校的考生(档案已在四川大学)无需领取政审表和调档函。

三、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奖助金评定

请留意录取通知书及附件中的相关说明。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202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