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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成绩公示、调剂拟录取名单公示及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政审表和调档函发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04月09日 浏览量 :

现对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成绩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详见附件一)。公示期内,对公示的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成绩若有任何问题反映,可向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致电或致信。

现对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详见附件二)。公示期内,对公示的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拟录取名单若有任何问题反映,可向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致电或致信。

 

中共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二段文科楼一区328办公室

电话:028-85993300

邮箱:20011033@scu.edu.cn

 

关于政审表和调档函发放的安排:

一、调档函和政审表

1、调档函的获取:所有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含推免生)需领取调档函,请于42217:00前,填写“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调档函邮寄信息登记表”(附件三),与身份证扫描件一起发至邮箱:wxyanguanban@vip.163.com,学院出具调档函后将按照考生所填报的邮寄信息邮寄给考生。

2、政审表的获取: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不含四川大学本校生源),均需政审。政审表请直接下载附件四。考生下载政审表后联系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鲜章。

3、(1)政审表寄(送)回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文科楼一区320办公室,邮编610207

收件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85992255

2)档案的寄(送)回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文科楼一区320办公室,邮编610207

收件人:王老师

4、按学校规定,在考生政审合格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因此,所有考生的政审表请在61日前寄(送)回,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往届生需在615日前寄(送)回;应届生则在毕业时待档案齐全后由本科所在学校直接寄到我院。

5、本校的考生(档案已在四川大学)无需领取政审表和调档函。

二、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奖助金评定

请留意录取通知书及附件中的相关说明。

 

温馨提示:

1、本院夏令营及推免已录取的校外应届毕业生,需填写政审表和调档函;本校应届毕业生(档案已在四川大学的)无需领取调档函,无需填写政审表;

2、考生的政审表等需邮寄者,务必请使用顺丰快递寄回。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