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经对材料评审和复试成绩的综合认定,现公示考生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并就政审表和调档函发放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示
博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见附件2),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对所公示的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二段文科楼一区328办公室;电话:028-85993300;邮箱:20011033@scu.edu.cn。
二、政审表发放及寄(送)回相关事宜
所有拟录取考生(除本校考生外),均需完成政审流程。
1.考生自行下载附件4后,联系考生现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村委会)或硕士就读学校的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党章。
2.请在5月18日前寄(或送)至: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二段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文科楼一区306办公室。邮编:610207。收件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8—85996689。
三、调档函发放及档案寄(送)相关事宜
所有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均需领取调档函。定向学生不调档, 本校考生档案已在四川大学,不调档,均无需领取调档函。
1.调档函的获取: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请于5月18日前填写附件3,与身份证扫描件一起作为附件,以邮件名“2021拟录取博士调档函邮寄信息+姓名”发至邮箱wxyanguanban@vip.163.com。学院将按照考生所填写的邮寄信息将调档函邮寄给考生。
2.往届生需在5月30日前将档案寄(送)至: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二段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文科楼一区306办公室。邮编:610207。收件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8—8599 6689。
应届生在毕业时待档案齐全后,由硕士所在学校直接寄到我院,地址同上。
其它请留意录取通知书及附件中的相关说明。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