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文学与新闻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四川大学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广泛征求各个专业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免原则
1.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注意加强对推免生道德品质和政治思想的考核。
3.在专业学习标准的掌握上,不仅要看其历年的学习成绩,还应注重对其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及业务专长和发展潜力等方面的考查。
4.为促进新兴学科发展和多学科交叉融合,鼓励向交叉学科领域推荐免试研究生。
二、推免条件
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我院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含转专业进入我院的学生)。
2.坚持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具有全面而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在校期间(前三年)所学必修课程平均成绩 (以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 须达到本专业排名前50%。为国家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荣誉的学生及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学生,课程成绩排名可放宽到70%或者必修课程学分绩点达到3.0(含)以上。若候选人中有人因不具备其他推免条件或自愿放弃推免资格(须向学院递交自愿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名额不再递补。
4.候选人必须修读完前三年所有培养方案上所有的必修课程,且必修课程均需一次性考核合格。选修课程学分不少于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 3/4。
5.未修读完前三学年培养方案上所有必修课的同学不具有申请推免资格,但仍需参与专业排名,未修读课程成绩计0分。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7.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8.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热心公益,大学三年间参加志愿活动不低于20个时长。
9.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要求大学英语(含口语)课程加权平均分≥80分;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568分;或全国大学外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或 TOEFL成绩≥88分;或旧 GRE成绩≥1200+4分;或新 GRE成绩≥310+4分;或 IELTS成绩≥6分;或 GMAT成绩≥600+4分。
10.身体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2022年9月前需完成2次体质测试并合格(通过四川大学体质测试中心获得免测资格的除外)。
备注:
1.受到处分后解除处分的同学,满足以上条件者,也可以参与推免。
2.中国语言文学基地班的学生,不受专业成绩排名限制。
3.中国语言文学拔尖计划、汉语言文学(古文字方向)强基计划推免资格另行规定,详细信息见《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拔尖计划2.0、强基计划学生动态分流与阶段性考核指导方案》。
4.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如独立在 CSSCI 、A&HCI、SSCI以及符合《四川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哲学社会科学论文成果与应用成果分类参考方案(2022年)》C级以上来源期刊发表论文一篇及以上者,不受专业成绩排名限制。
三、组织与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按要求上报教务处备案),负责学院的推免组织、考核、审定、接受考生咨询、申诉及处理等工作。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和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系、教研室主任,本科教务办工作人员以及推免年级专职辅导员组成。
2.推免生遴选过程严格执行回避政策,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者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3.文学与新闻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 :古立峰、李怡
副 组 长 :罗鹭、银浩
组 员:吕东、戴莹莹、姜飞、王长林、李宇凤、卢迎伏、伍晓蔓、喻宛婷、李菲、曾娅妮、刘娜、王炎龙、张悦、饶广祥、周仁平、吕雪瑞、宋雯、贾瑞琪
四、推免成绩的计算方法
1.综合成绩构成
综合成绩=课程加权平均分(占60%)+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成绩(占35%)+社会实践活动成绩(占5%)。
2.课程成绩计算方法
在校期间所有必修课程必须纳入课程成绩的计算范围。课程成绩——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方法:
(1)学业成绩=;
(2)所有课程(含“中华文化”,限第一门)的计算均以第一次考试的成绩为准,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成绩计算,缓考成绩可作为第一次考试成绩用于学业成绩计算;
(3)吴玉章学院学生,在其所学专业参加学业成绩排名,但不占学院推免名额。
3.科研创新潜质(10%)、专业能力考察(占15%)、科研成果加分(10%)具体计分办法,请参看《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及专业能力计分办法》。
4.社会实践活动和思想品德加分(5%),具体计分办法,请参看《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2022年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加分细则》。
五、推免工作程序
1.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学院教务部门提供的必修课程成绩、有关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奖励证明原件和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复印件(或托福、雅思、GRE、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复印件),由辅导员初审后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本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需递交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放弃推免声明给学院备案。
2.推免工作小组对符合推免条件的候选提交的学术成果等进行评估、打分。
3.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汇总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考察成绩、科研成果加分、社会实践加分,参照推免成绩计算方法计算出综合成绩并进行排名,按学校分配的推免限额提出推免生初选名单。
4.学院将审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在本院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将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并报教务处备案。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作弊者,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5.所有获得资格的推免生在接收阶段需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推免生初选名单,组织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办理相关后续事宜。
六、有关管理事项
(一)学院/系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签订承诺书,获得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学校不予办理出国等手续。
(二)获得免试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3.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
4.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或B+);
5.体质测试成绩未达标。
(三)举报受理渠道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二段文科楼一区324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5990998
邮箱:wxbangongshi@sina.com
七、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1.竞赛业绩突出、为国家/学校赢得荣誉的学生,按照《四川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推免成绩要求及业绩加分细则》执行。
2.义务兵役复学(入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四川大学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学生推免成绩要求及表现加分细则》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行。具体事宜由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解释。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