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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拟录取名单公示及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政审表和调档函发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04日 浏览量 :

现对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成绩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详见附件一);对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详见附件二)。公示期内,对公示的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拟录取名单若有任何问题反映,可向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致电或致信。

 

中共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二段文科楼一区324办公室

电话:028-85990998

邮箱:wxbangongshi@sina.com

 

关于政审表和调档函发放的安排:

一、调档函和政审表

1、调档函的获取:所有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含推免生)需领取调档函。请于42117:00前,填写“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调档函邮寄信息登记表”(附件三),与身份证扫描件一起发至邮箱:wxyanguanban@vip.163.com,学院出具调档函后将按照考生所填报的邮寄信息邮寄给考生。

2、政审表的获取: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不含四川大学本校生源),均需政审(政审表请直接下载附件四)。考生下载政审表后联系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鲜章。

3、(1)政审表寄(送)回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文科楼一区328办公室,邮编610207

收件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2885993300

2)档案的寄(送)回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文科楼一区328办公室,邮编610207

收件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2885993300

4、按学校规定,在考生政审合格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因此,所有考生的政审表请在202361日前寄(送)回,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往届生需在2023615日前寄(送)回;应届生则在毕业时待档案齐全后由本科所在学校直接寄到我院。

5、本校的考生(档案已在四川大学)无需领取政审表和调档函。

二、关于体检表收取的说明

按照学校要求,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1寸照片贴体检表)。未提交体检报告的考生请将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的体检表原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以顺丰快递邮寄到我院(已提交者不用再次提交)。

收件人:刘老师、李老师

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文科楼一区310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收件联系电话:028-64709646

三、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奖助金评定

请留意录取通知书附件中的相关说明。

温馨提示:

1、通过本院夏令营及推免已录取的校外应届毕业生,须填写调档函邮寄信息登记表;须填写政审表并寄回以上指定地址。本校应届毕业生(档案已在四川大学的)无需填写调档函信息登记表和政审表。

2、考生的政审表等需邮寄的,务必请使用顺丰快递寄回。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