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经对材料评审和复试成绩的综合认定,现公示考生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并就政审表和调档函发放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示
博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见附件2),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所公示的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二段文科楼一区324办公室
电话:028-85990998
邮箱:wxbangongshi@sina.com。
二、政审表发放及寄(送)回相关事宜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完成政审流程(含本校)
(二)办理流程
1.考生自行下载《附件4》,联系考生现所在单位或现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硕士就读学校的党组织填写(填表人需为盖章的党组织的工作人员),并加盖党章。
2. 在5月20日前寄(或送)至: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二段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文科楼一区306办公室;邮编:610207;收件人:吴老师;收件电话:177 1101 5632。
三、调档函发放及档案寄(送)相关事宜
(一)定向学生不需调档,故不办理调档相关事宜。其中,少民骨干学生如果能够调档的,尽量按照下述流程将档案调到四川大学。
(二)本校考生因档案已在四川大学,不需另外调档,故不需办理调档相关事宜。
(三)除上述两类学生外,其余拟录取考生均需调档,具体流程如下:
1.获取调档函:
在5月20日前,填写《附件3》,与身份证扫描件一起作为附件,发送到邮箱wxyanguanban@vip.163.com(邮件命名为“2022拟录取博士调档函邮寄信息+姓名”)。学院将按照考生所填写的邮寄信息将调档函邮寄给考生。
2. 档案寄送:
(1)往届生
在6月15日前将档案寄(送)至: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二段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文科楼一区306办公室;邮编:610207;收件人:吴老师;收件电话:177 1101 5632。
(2)应届生
在毕业时待档案齐全后,由硕士所在学校一次性将所有档案寄到我院,地址同上。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