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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学院试卷命题、评阅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06年06月02日 浏览量 :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试卷命题、评阅管理办法(试行)

一、试卷命题要求:

1、考试题目的内容和范围原则上是该课程本学期学习过的全部内容,包括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术的掌握和所学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

2、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准,覆盖面一般要求在该学期授课内容的90%以上,试题得分点不少于20个,要求难度适中、分布合理、题量适中。

3、试题要考虑基本题、水平题、难度题的比例结构(一般是7:2:1),尽量做到命题科学化,以客观题(如判断题、填空题、选择题等正确答案只有一个的题目)和主观题(如问答题、论述题等)合理搭配。

4、有试题库的课程,由教研室主任抽题,组配成A、B卷,并分别附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送教务室。

5、没有试题库的课程,分别附上A、B卷参考答案(含评分标准),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后送交教务室。

                      二、试卷评阅和复查细则

1、考试评卷应做到客观、公正、严格。凡一门课有两人以上教师担任者,试卷评阅结束后,交另一位老师复查后再登录成绩。凡一门课只有一人授课的教师,成绩评定后须交教研室主任复查后再登录成绩。复查后的试卷一定要有复查人签字。

2、每门课考试结束后后两周内必须结束评卷工作,经复查后按教务处要求在网上登录成绩。同时将已评试卷、试卷分析和成绩单连同参考答案(含评分标准)、试题单一并送交教务室。若因特殊原因不能结束评卷,要求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经教务员催促仍然不按要求交回试卷者,学院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3、考试课程的成绩评定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但应参考平时成绩。平时成绩一般可占该课成绩的10-30%左右,具体由各教研室和任课教师掌握。教师评卷时要在评分标准中对所考课程的平时成绩比例加以说明,以免在评估时出现麻烦。

4、平时成绩是制约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有效办法,各位老师一定要充分重视并利用这一机制限制和约束投机取巧的学习行为。

5、学生有以下情况者,取消该科考试资格:一学期无故欠交该科作业三分之一;一学期该科无故缺课累计达三分之一;考试作弊者。

6、试卷袋交回时若无复查人签字,教务员将拒绝接受。请各位老师务必配合。

文学与新闻学院

200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