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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学院教学质量评价简报

发布时间 :2018年04月19日 浏览量 :

(2017第1号)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毕业论文(设计)是文学与新闻学院本科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环节,是本科生总结所学专业知识和运用专业技能的重要方式,是反映学生理论素养、学术表达能力、学院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本科生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为了建设“中国语言文学与中华文化全球传播”一流学科群,加强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管理工作和过程监控制度,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本院各专业教学质量的根本目的,特制订本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毕业论文的撰写,是学生在完成本科课程学习之后,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知识,接受学术研究的规范训练,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方式。学生必须在所习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基地班)、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广播电视学、 广告学、编辑出版学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领域内,选择适当的课题,进行独立研究,完成论文,充分体现本科阶段学习所达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运用水平。

一、为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传播研究的世界学术高地,培养学生运用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艺术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和学术表达能力;

二、在构筑全球化语境下中华文化立体化传播体系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实现高素质复合型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达到一流学科建设的基本要求。

三、在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过程中,实现“中国特色”与“世界一流”的统一,提高学生调查研究、社会实践、文献分析和学术表达等综合技能。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毕业论文选题可由学生根据自己对专业的学习、探索提出,也可由相关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具体情况提出,其最后确定,必须经指导教师认真考虑、分析后认可。毕业论文的选题,以研究对象明确、论题突出、范围适当为要,使学生在规定时限内能完成具有一定新意的论文。

一、选题应注重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结合,鼓励学生从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中选题,积极融入具有国际学术号召力的川大-中国学派的建设。

二、选题应关注学术前沿,切合“比较文学与跨文化传播”“儒释道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现代中国大文学与多民族认同凝聚”“传播符号学与数字时代的中国叙事”等优势特色方向。

三、选题应结合结合国家文化发展战略需求,努力与新媒体、大数据、互联网+、文化产业等行业发展相结合。

四、选题由指导教师初步拟定或由教师和学生共同拟定,经学院审查后上报教务处备案。确定后的选题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

五、我院鼓励学生参与“多样化毕业论文(设计)”,不限于传统学术论文的形式,可以是反映学生真才实学和创新能力的与专业相关的作品、设计、调研报告、竞赛取得的成果、参加科研训练和“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取得的成果等。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

一、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一般在第七学期,指导教师在选题结束后拟定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下达给学生,学生应根据任务书的安排认真开展开题工作。

二、学院在第七学期组织由三位及以上指导教师参加的开题报告会,对选题认真审议,提出改进意见,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顺利开展。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及外文译文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正文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论点突出,论据充分,论证严密,数据真实,结构安排合理,层次分明,图表清晰,格式规范,文字通顺,结论正确。

(二)撰写格式原则上参照“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和参考文献著录要求”。

(三)毕业论文(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

1、题目、摘要、关键词

毕业论文(设计)应有中英文的题目、摘要、关键词。题目要对论文(设计)的内容有高度概括性,简明扼要,字数应在20字以内。要求中文摘要约400字。关键词一般3-5个。

2、目录:要求标明页码。

3、绪论或前言(引言):

(1)要求说明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来源、目的、意义、应达到的技术要求。

(2)从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所存在的问题、参考依据等方面完成文献综述。

4、正文:含方案论证、过程论述、结果分析、结论或总结等内容。正文原则上不少于1万字。

5、致谢

6、附录

7、参考文献

二、外文译文

要求在期中之前完成一篇与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紧密相关的外文译文,约5千汉字(或不少于3500个英文单词),并附原文。

第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查重、评阅与答辩

一、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全部任务后,由指导教师和学科相关专家根据“四川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进行严肃、认真地评阅,并按要求给出相应的评分和综合评语。

二、若指导教师或评阅专家给出的总评分<60 分或“论文(设计)格式”项目评分<6分,将不能提交答辩,要求学生限期修改合格后再申请重新评阅及答辩。

三、学生毕业论文完成后须全部提交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未通过者取消答辩资格。

四、答辩工作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答辩小组主持进行。答辩小组的设置以教研室专业方向为基础,由本专业专家、评阅专家、指导教师等3人及以上成员组成。设组长1人,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秘书1人,负责记录和整理答辩情况。

第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一、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小组参考指导教师评阅、专家评阅情况,结合答辩情况综合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成绩按五个等级评定: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

二、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合格学生的处理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的必修实践课,不得免修。成绩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在修业年限内可提出申请,重新修读。

第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及材料归档

一、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完成后,学院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结工作,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务处。

二、学院按5%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三、毕业论文(设计)所有工作结束后,学院将相关材料归档,保存期为三年。

第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工作

学院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教学秘书、教务干事、辅导员等为成员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学院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质量等全面负责。学院(系)的工作职责是:

一、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

二、审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课题任务书,安排指导教师。

三、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四、抽查学生的译文质量。

五、设立答辩委员会、组织成立若干答辩小组。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复查成绩评定情况,对答辩委员会评定的优秀和不及格论文(设计)加以审查,以最终确定成绩。

(六)按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参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七)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第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有一定科研经验、对课题熟悉的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在校外有关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可聘请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二、每位指导教师所带一届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6-8人,鼓励有科研课题的教师多带毕业论文(设计)。

三、指导教师应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任务书,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及时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让学生了解课题的任务、目的、要求及工作内容;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指导学生进行总体方案设计和调查方案的选择;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四、原则上每周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指导,并要求学生在《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中记录检查、指导的实际内容。

五、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中外文资料的查阅、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审查学生的理论或实践分析结论。

六、指导学生按学校的相关规定正确撰写论文(设计),批改每份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评阅论文(设计)并写出综合评语。

七、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

第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对学生的要求

一、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含实践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后,方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

二、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席,缺席时间达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三、根据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要求,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进行论文(设计)研究的全过程。 要求勤于实践,敢于创新,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学术规范,严禁剽窃他人成果。若发现抄袭现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取消答辩资格。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不得将论文(设计)所涉及的学术内容向外扩散,也不得将论文(设计)寄出发表。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后,所有的论文(设计)资料,应交回学院作为教学资料保存,学生不得自行带走。

第十一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由学院从教学经费列支,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其他方面,仍应严格按照《四川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修订)》执行。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